为了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提高公共租赁住房配置效率,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达川府办规〔2024〕1号)相关规定,即日起开通三类人群(达川区农村户籍在中心城区内稳定就业和非通川区、高新区、东部经开区户籍在达川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按程序启动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及配租。







申请表下载:开展三类人群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的通知(92号).doc
作者单位:达川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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