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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首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在达川区大堰镇堰坝村落地

达川观察 2026-08-06 17:22 141

“我们养老保险除了个人缴费,还有政府补贴,现在又有村集体补助,今后的养老问题更有保障、更有盼头了!”

听到村集体经济养老补助资金已经到了达州市达川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户后,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堰坝村村民吴粤蜀激动地发表感慨,该村其他村民得知消息也赞叹不已。

(图为市区两级居保工作人员调研堰坝村稻田蛙养殖等集体经济项目)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是指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后,为参保人提供一定数额的缴费补助,从而增加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升待遇领取水平,让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反哺于民,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小补助,大民生”的作用。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达州市居保局、达川区居保中心通过多方调研,深入一线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各地产业规模、市场前景及带动村民就业增收情况,精准掌握各村集体经济发展、群众参保缴费实情,今年决定在大堰镇堰坝村率先开展试点工作。

(图为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座谈会)

该村启动试点工作后,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依托村集体经济收益,通过民主程序制定补助实施方案,明确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和惠及对象,全程公开透明规范合规。村干部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宣讲、现场答疑、算账对比等接地气的方式,细致解读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政策,让村民直观感受集体补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打通了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这次缴费惠及全村180名适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每年补助10元,累计缴纳集体补助资金1800元,让民生红利精准落地。后续将根据集体经济发展和人员状况,适时调整纳入范围和标准。

(图为堰坝村集体经济成员代表大会通过集体经济补助方案)

此次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是达州市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体系、深化民生保障的重要探索,是继子女资助后,达州市落实的又一项利民惠民政策性举措,目前该市居保已构建成“个人缴费+子女资助+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的四位一体的多元养老保障新模式,为进一步筑牢民生保障底线、逐步扩大政策覆盖面、持续优化养老惠民举措,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参保群众提供了有效探索和有力借鉴。

作者单位:达川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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