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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消防救援局关于申报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达川观察 2026-03-10 15:53 97

达州市达川区消防救援局

关于申报2026年度达川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达川区启动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16日止。

二、申报主体

达川区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应按照《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要求,主动向达川区消防救援局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申报原则

(一)2025年度已确定为重点单位的无需重新申报。

(二)对于2025年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但因调整、整合或注销且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直接向达川区消防救援局报备,经核查后从名录中调整删除。

(三)以本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证照登记的名称申报。

(四)同一建筑物内独立经营、使用单位符合界定标准的,应各自独立申报;建筑物符合界定标准且有统一产权单位的,由产权单位独立申报。

(五)物业服务企业与产权单位、经营或使用单位身份竞合的,可作为申报主体。

(六)申报主体应当依法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七)《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中的:“以上”“大于”均包含本数或本级。

(八)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四、申报方式

请达川区各申报单位(场所)于2026年3月16日前如实填写《达川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并报达川区消防救援局(地址:达川区民乐街173号,联系电话:0818—2666119)。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 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docx

附件2 达川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docx

作者单位:达川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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