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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全面禁止!持续4个月

达州发布 2024-03-01 10:06 2490

@所有喜欢钓鱼的朋友

注意啦!

3月1日至6月30日为春季禁渔期

我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春季禁渔期,我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开展渔业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和挖沙采石等活动,禁止销售、收购、运输天然水域内捕捞的渔获物。

据达州市水产发展中心黄显刚介绍,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的,将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非法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禁渔期结束后,全市禁渔区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仍然禁止垂钓。其他非禁钓水域每个垂钓者只能使用一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

禁渔区:州河达万铁路桥以下至金龙大桥以上9公里范围。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资源保护区(通川区、达川区);巴河岩原鲤华鲮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渠县);后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宣汉县);龙潭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万源市)。

春季禁渔期期间,

市民如遇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可拨打以下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

通川区:0818-7922077

达川区:0818-8156110

万源市:0818-8622564

宣汉县:0818-5222862

大竹县:0818-6212316

渠   县:0818-7203915

开江县:0818-8222641

达州高新区:0818-2833657

达州东部经开区:0818-2766585


转发周知!

评论 2

  • 胡坚 2024-03-04

    禁止捕鱼、销售。

  • dc616 2024-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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